事業單位考試網為各位考生帶來:2023內蒙古呼倫貝爾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公告。更多內蒙古事業單位招聘信息相關內容可查看欄目:內蒙古事業編人才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依據相關規定,呼倫貝爾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呼倫貝爾市委巡察辦)開展所屬事業單位市委巡察數據中心2023年引進人才工作,特發布此公告。 一、引進計劃 本次呼倫貝爾市委巡察辦所屬事業單位市委巡察數據中心計劃引進人才2名。崗位需求和條件詳見《2023年呼倫貝爾市委巡察辦所屬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崗位需求表》(以下簡稱《崗位需求表》)。 二、實施步驟 (一)報名 1.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2.年齡條件 本科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7年8月18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畢業生和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2年8月18日后出生)。 3.學歷條件 1.取得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生,專業符合崗位需求。學歷、學位取得時間為2023年8月18日前。 2.“雙一流”建設高校或建設學科、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學歷畢業生,取得對應學歷學位,專業符合崗位需求。 3.不接受以二學位專業或輔修專業報考。 4.以下人員不得報名: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呼倫貝爾市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呼倫貝爾市域外的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被辭退或被取消錄用未滿5年(含主動申請放棄錄用)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現役軍人; (8)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5.報名要求 (1)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人員須按要求填寫《2023年呼倫貝爾市委巡察辦所屬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相關信息。報名時間為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所需相關材料通過與市委巡察辦咨詢電話進行溝通(聯系人:烏日嘎,聯系電話:0470-8119628)。 (2)報名人員應認真閱讀或咨詢相關要求,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相關條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資格審查的,責任自負。 (3)每名報名人員只能報一個崗位,凡報兩個及以上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4)在引進人才工作過程中,報名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若因個人原因導致未能聯系上本人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工作與報名工作同步進行。由呼倫貝爾市委巡察辦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并提出審查意見。須將資格審查材料掃描后發送《崗位需求表》中指定郵箱。 2.資格審查材料包括: (1)《報名表》(一式兩份); (2)本人二代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或護照); (3)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技能證書; (4)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5)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屬于呼倫貝爾市域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或其他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證明需經現工作單位主要領導簽字蓋章; (7)其他能夠證明符合引進條件的材料。 3.本次引進人才工作評估認定不設開考比例。 4.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超過30人,加試筆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環節。加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四舍五入),不計入評估認定成績。按照加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30人進入評估認定環節,同一崗位因末位加試成績并列而超過30人的,全部進入評估認定環節。 (三)評估認定 1.評估認定以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結構化面試由呼倫貝爾市委巡察辦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委托第三方機構統一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將在呼倫貝爾人才網發布。結構化面試成績現場評定和公布。 2.結構化面試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對不按規定語言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評估認定成績 評估認定成績滿分100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四舍五入),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個環節。 引進人才計劃內同一崗位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另行加試確定。加試形式,由呼倫貝爾市委巡察辦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議定。 按照評估認定成績由高到低順序和崗位計劃引進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并在呼倫貝爾人才網進行公示。 (四)體檢、考察 1.體檢工作由呼倫貝爾市委巡察辦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2.對于放棄體檢、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和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報考人員,取消資格。 3.體檢醫務人員與體檢者構成回避關系的,體檢醫務人員應進行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體檢醫務人員和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并取消體檢者體檢資格。 4.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由呼倫貝爾市委巡察辦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堅決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擋在門外。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擬引進人員在呼倫貝爾人才網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引進的,由呼倫貝爾市委巡察辦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理引進人才手續。對有影響引進的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引進資格;對有影響引進的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引進,待查實后由呼倫貝爾市委巡察辦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作出是否引進的結論,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六)遞補 本次引進人才工作對在成績公布、體檢、考察等環節出現缺額的崗位,按照同一崗位評估認定成績6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進行遞補。2023年呼倫貝爾市引進人才聘用文件下發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試用期制度 引進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即享受相關待遇。試用期滿后,由呼倫貝爾市委巡察辦對引進人才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辦理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辦理解聘手續。 (八)服務期制度 引進的人才5年內(含試用期)不得調離本單位。對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記入本人干部人事檔案和誠信檔案。 三、紀律監督 本次引進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會監督,一經發現違規違紀問題線索、信訪舉報,將按照有關規定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引才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引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引才規定的將立即取消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呼倫貝爾市委巡察辦設立監督舉報電話,聯系人:溫都爾娜,聯系電話:0470-8216448。 四、其他 2023年呼倫貝爾市委巡察辦所屬事業單位市委巡察數據中心引進人才工作有關程序、步驟、要求,如因其他因素作出調整,屆時將在呼倫貝爾人才網發布公告,請考生隨時關注,并嚴格按照發布的有關通知、公告要求執行。 本公告由呼倫貝爾市委巡察辦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1.2023年呼倫貝爾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崗位需求表 2.2023年呼倫貝爾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報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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