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江溫州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招聘事業編6人

時間:2024-01-09 16:03:41 作者:沖刺公考 來源:公務員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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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是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機構規格副縣級。根據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和《溫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溫政辦〔2006〕220號)精神,經研究決定,溫州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工作人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年齡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崗位及要求

(一)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24年溫州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見附件1)。

(二)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對學科和專業方向的認定參考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4月更新) 、《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更新版)、浙江省公務員考試專業目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考

報名、資格初審通過網絡方式進行。

1.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24年1月9日9時—1月22日17時

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1月23日9時—1月24日 17時

報考人員如實填寫《溫州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及相關佐證材料包括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二寸免冠電子照片、已有的各學歷層次學歷學位證書(國內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學信網學歷認證,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應聘崗位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相關材料掃描合并為一個文件并發送至電子郵箱(78719777@qq.com),由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初審結果通過該電子郵箱反饋。

通過初審的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按比例核減招聘計劃,并在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wzhrss.gov.cn/col/col1330455/index.html、溫州人才網http://www.wzrc.net和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http://wzmsa.wenzhou.gov.cn/(以下簡稱相關網站)公布。

2.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時間:下載、打印時間待定。

(二)筆試

1.考試時間和科目:

筆試為專業知識測試,主要測試:知識產權政策法規、理工科基礎專業知識、英語能力水平等相關知識等,滿分100分。

考試地點、時間待定。

2.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根據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確定擬面試對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為擬面試對象。具體名單屆時請登錄相關網站查詢。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僅對列為擬面試對象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通知在相關網站發布,請密切關注相關網站并及時登錄查詢。

2.溫州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將對擬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待定)。

3.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其他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須提供有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4.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專業)資格條件不相符者,資格復審不通過;未按規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其空缺面試資格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在規定時間登錄相關網站下載打印《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適應實際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面試考生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面試通知書》、身份證參加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凡在面試前2天,具有面試資格的人員向溫州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書面確認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其空缺面試資格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其他出現的面試空缺情況不再遞補。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五)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核對象(遇總成績同分的,以面試總成績高者優先)。體檢對象名單屆時在相關網站公布。

(六)體檢、考核

體檢和考核工作由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

體檢對象需按溫州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體檢、考核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空缺體檢、考核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相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對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通過公示后收到辦理聘用手續通知書,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之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

溫州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

五、其他告知事項

1.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2.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身份證。身份證遺失或過期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3.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因相應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4.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5.公告相關事宜,請密切關注相關網站查詢,咨詢電話:0577-88907803、0577-89662501。

附件:1. 2024年溫州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 溫州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溫州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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