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公務員招錄機關將從4月3日起,對進入面試(體能測評)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請報考人員按照招錄機關要求,提供學歷(學位)證、工作經歷證明及報名登記表等與職位資格條件有關的材料。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報考人員該職位的面試(體能測評)資格;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體能測評)和調劑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 在考錄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如存在提交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偽造、變造有關材料騙取報考資格,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以及其他妨礙相關工作正常進行等行為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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