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崗位是鄉鎮財政所(參公編)在招考報名的時候崗位也沒有要求需要在鄉鎮服務5年。(中辦發【2014】14號)規定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試用期)。我在財政所上

時間:2023-07-23 19:20:33 作者:沖刺公考 來源:公務員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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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提問:

我的崗位是鄉鎮財政所(參公編)在招考報名的時候崗位也沒有要求需要在鄉鎮服務5年。(中辦發【2014】14號)規定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試用期)。我在財政所上班不屬于鄉鎮機關單位,屬于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請問需要服務5年么?

解答疑問:

你好,你考的單位沒有服務期限制就不用管

以上就是關于我的崗位是鄉鎮財政所(參公編)在招考報名的時候崗位也沒有要求需要在鄉鎮服務5年。(中辦發【2014】14號)規定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試用期)。我在財政所上班不屬于鄉鎮機關單位,屬于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請問需要服務5年么?的解答內容,如果還有更多廣西公務員考試中的報考問題,包括筆試、面試、體檢等各類問題,歡迎考生訪問公務員考試網的問答欄目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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